各系(院)、部、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上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606号)精神与要求,我校从11月4日起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锻炼,认真参加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8级2019级全体在校生,2017级五年制学生。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
2019级全体学生、2018级五年制学生11月4日开始在本班级上体育课的时间全体前往田径场南边足球门处集合进行测试。
2018级全体学生、2017级五年制学生11月9日开始利用每周的双休日进行测试,每天上午8:30—13:00,下午2:00—6:00。各班测试安排见附表1。
10月29日已参加过省教育厅体能测试抽查的学生无需再次参加测试,本年度成绩以抽查成绩为准。
四、测试要求
1、请同学们测试时务必穿着运动装和运动鞋,以班级为单位提前10分钟在田径场南侧的台阶处集合,每班按照学号站一路纵队参加测试。
2、因伤、残、顶岗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测试的同学务必于11月2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统一交到基础部。申请表上注明不能参加测试的具体原因。(表格从通知附件2中下载)
请各院系做好资料的初步审核工作,因病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需要有二甲以上医院的病例、出院小结或医生诊断证明。没有参加体能测试也没有免试申请表的同学,本年度体能测试没有成绩。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项目、方法及测试标准,详见通知附件3。
4、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评三好学生、申请奖学金。学生毕业时两年测试的平均成绩达到50分准予毕业;如达不到50分准予补测一次,如补测成绩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望各系接通知后,组织学生积极进行课外体育锻炼,并按照指定时间到测试地点进行集合。如遇阴雨天气,测试照常,可在室内进行部分项目的测试,必须在室外进行的再安排时间进行补测。由于测试班级多,工作量大,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系给予大力支持!
基础部
2019年11月1日